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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热电缆等电采暖产品获补贴昌平区补贴额度达200元/㎡

发布日期:2014-06-25  来源:暖邦电气  作者:网络信息部  阅读次数:506

 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《关于印发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京政发[2012]16号)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京政发[2013]51号)精神,进一步调整农村地区用能结构、改善空气质量。2013年9月16日,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昌政办发[2013]38号),《通知》要求通过“液化石油气下乡”、“天然气入户”、“优质燃煤代替”、“农村煤改电”、“太阳能利用”、“农村既有节能保温改造”和“推动城镇化建设”等七项措施来确保减煤换煤、清洁空气任务的完成。

  “农村取暖煤改电和农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”规定;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及使用“太阳能+电”取暖的农村住户执行城市核心区峰谷电价政策,不纳入阶梯电价范围。对2013年9月1日后,新采用“发热线缆”或者“节能电锅炉”进行地取暖改造的农村客户,市、区财政按照每平方米200元进行补助,每户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。

  据业内人士介绍,《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必将对终端市场形成一定的拉力,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为了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《关于印发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房山区、延庆县、怀柔区、密云县、平谷区等区县都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《关于印发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京政发[2012]16号)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京政发[2013]51号)精神,进一步调整农村地区用能结构、改善空气质量。2013年9月16日,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昌政办发[2013]38号),《通知》要求通过“液化石油气下乡”、“天然气入户”、“优质燃煤代替”、“农村煤改电”、“太阳能利用”、“农村既有节能保温改造”和“推动城镇化建设”等七项措施来确保减煤换煤、清洁空气任务的完成。

  “农村取暖煤改电和农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”规定;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及使用“太阳能+电”取暖的农村住户执行城市核心区峰谷电价政策,不纳入阶梯电价范围。对2013年9月1日后,新采用“发热线缆”或者“节能电锅炉”进行地取暖改造的农村客户,市、区财政按照每平方米200元进行补助,每户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。
  据业内人士介绍,《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必将对终端市场形成一定的拉力,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为了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《关于印发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房山区、延庆县、怀柔区、密云县、平谷区等区县都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。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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